一、课程考核
1. 课程成绩构成
每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实习(实验)成绩等多种成绩(至少三种)按一定比例综合而成,并在教学过程中和考试前向学生公布。各种成绩的比例,根据专业及课程性质自己确定,但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60%,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高于20%。
2. 课程成绩评定等级
可采用百分制、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两档制(合格、不合格)记分。
五级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及格。
3. 课程期中考试
理论教学学时数大于36学时的课程,须进行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的形式可采用课程论文、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具体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小于36学时(含36学时)的课程,安排在前10周或后10周集中授课,并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集中考核。
二、考试命题规范
1. 考试命题需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着重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要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2. 试题编制要综合考虑试题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考查,试题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灵活性、前沿性的内容。试题类型属基本要求的题目应占80%左右,属综合性、思考性、有一定难度的题目应占20%左右。
3. 每套试题要求不少于5种题型。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名词解释)不低于50%,主观题(简答题、论述题、综合应用题)不低于40%;其中,单选题、判断题每道小题1分,且判断题总分不超过10分;多选题每道小题2分;名词解释每道小题2-3分;简答题每道小题不超过6分;综合应用题和论述题每道小题不超过15分。
不能按此要求命题的课程需要提交命题方式,审核通过后使用。
4. 试题内容与近四年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60%以内。
5. 每门课程必须拟定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20分。两套试题均须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简洁、完整,便于把握。客观试题答案准确无误,多项选择题要明确给分原则;主观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每道小题超过1分的要对分值进行分解),解题步骤、要点的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四、试题的审批与保密
1. 试题命题完毕后,要求按学校规定的试卷格式打印,并由命题人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考试试题审查单》,分别报系主任和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试题方可用于考试。
2. 如命题教师为系主任或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其试题须由其他系主任或学院教学院长审核。
3. 系主任和学院领导对所审核的试题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做出解释。对不符合要求的试题,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进行命题。系主任对本系的课程试卷质量负主要责任,主管教学院长对全院试卷质量负责。不能使用未经审批的试卷进行考试。
4. 试题的审核过程原则上由命题教师或任课教师亲自办理,审批完成后由命题教师或指定的代办人(学生不可代办)于考试前三天到教务处统一制卷。
5. 试卷制作完成后,须办理交接手续,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如发现试题泄漏,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更换试卷。
6. 每学期考试的所有试题的电子版(A、B卷)由教学秘书负责整理汇总,并于下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报教务科。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记载
1. 教师要严格按照命题时拟定的评分标准,使用红色笔评卷,试卷评阅只给得分,不记扣除分,不打“√”和“×”,答对题给分,不打记号,答错或未答的答题,在题头给0分,在错误答案下划“—”,在空白处划“/”,表示已阅。
2. 记分和签名要准确、规范、工整,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要求清楚,字迹工整。卷头签姓名,题头签姓氏。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笔误(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旁边改正,并在其下方签阅卷教师的姓名。
评卷力求客观、公正,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
3. 教师在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特别是55-59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4. 试卷评阅全部结束后,各系要组织教师统一进行复查。试卷得分栏如修改,修改人必须签字确认。核查结束并修改后交由学院进行复查。
5. 课程试卷评阅结束并经复核准确无误后,在放假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在网上录入各种成绩(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成绩提交后,如因输入错误或其它情况需要更正成绩的,在下学期第二周内,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师修改、删除成绩申请表》并附试卷复印件,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更正。
六、试卷分析
1. 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须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试卷分析报告》,对学生考试卷面成绩分布情况和试卷题型、题量、分值分配、难度、区分度等进行全面深入分析。
2. 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25%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制定改进措施。
3. 每学期初(一般前三周),学院要定期组织教师对上学期各课程的试卷进行全面检查,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考试试卷质量及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对命题质量和阅卷质量进行总体分析和评估。教务处将随机抽取部分试卷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在全校通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七、试卷装订及保存
1.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将试卷按教学班级装订成册,经系审核后送学院复查、存档。
2. 试卷装订要求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并将以下内容各一份按顺序一同装订。(1)授课记录(包括点名册、计划教学日历、实际进程日历);(2)学生原始成绩单;(3)试卷分析报告;(4)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5)空白试卷+学生考试试卷。
试卷封面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3. 学院在开学前三周内整理完成上一学期的试卷,建立试卷归档目录。试卷档案归档内容包括:目录、试卷、考查课程评分材料、口试课程评分原则及评分记录、试卷丢失、成绩改动等情况说明。
注:本规范中没涉及到的条款同甘肃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