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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教材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03-27 | 查看次数:[] | 作者: | 来源:

园艺学院教材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教材管理工作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加强教材管理工特对我院教材管理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教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教学办公室在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材建设委员会和系主任指导下负责学院教材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条  教材征订要求及工作程序

1.教材征订原则上优先征订教材目录中的教材。

2.每年七月份和十二月份预订当年秋季和第二年春季的统编教材。

各系主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讨论在教材目录中选订下一学期的教材,经教学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填写教材预订单,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报学校教材科。

3.个别课程因目录中教材满足不了教学需要,各系可另行选定目录外或本院教师主编、参编的正式出版教材,但需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并提前一个学期提供教材零购单和预订单,以便学院教学办公室有计划安排采购。

4.学生教科书一门课只能订购一种教材。教材按学生选课人数填写订数。

5.每次只预订一学期教材,一般不订储备教材。凡成套教材一次性订完。如预订目录中说明下次征订时间过长,可提前订足这一期间使用量。

6.任课教师可根据教材的调整,每学期每门课领取一套教材,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预订。教师领用教材时,需填《教师领用教材审批表》,按表领取。

7.教师不得订购本人专业或学科以外的教材。

8.教材预订后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变原计划时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附一份教材变动说明,经学院教学办公室同意后纳入计划。凡按计划购进的教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用。

第三条  特种教材的管理

1.自编教材的审批:自编教材必须根据各年级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订编写计划。组织落实编写人员,明确完成期限及使用时间,经系主任审批并报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出版,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出版的教材,学院不予使用。.

2.自编讲义及习题集等必须根据各年级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订编写计划,组织落实编写人员,明确完成期限及使用时间,经系主任审才比并报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主管领导审定后,统一印刷。印刷材料均发至所在系每人1份,编者3份,两人合编每人2份,集体合编5份,资料室2份,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2份。

3.自编教材、讲义印刷完后按教材发行程序发至学生。

4.双语及外文教材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批。

第四条  违反规定发行教材的处罚办法

1.使用盗版教材,由使用者承担法律责任。

2.自编教材、联合编写教材要有计划,不经系主任、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学院教学办公室不予办理征订手续。对包销教材只能订购1年,多者自行处理。

3.擅自发放自编讲义、收取学生费用的,由此带来的后果学院不承担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按所收费用的50%扣发岗位津贴。

第五条  建立教材使用信息制度

1.建立教材使用信息反馈制度。各系应征求教师、学生使用教材的意见。并填写教材使用反馈表。各系主任、任课教师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对质量较差、意见较为集中的教材要进行及时调整,并提出调整计划,连同反馈意见一并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2.此项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以抽查方式进行,由教学办组织,班主任负责表格的发放与收集,各系对收集的意见进行分析。

3.教材管理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教材信息数据库。

第六条  本规定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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